113年僱用人員甄試甄試第二試(複評測試/口試/現場測試)測驗日期:113年11月2日、11月3日(星期六、日),設置臺北、高雄考區,請詳閱以下重要資訊。
一、10月29日(星期二)下午14:00報名系統開放下載「第二試入場通知書」,因本次甄試「不郵寄入場通知書」,請務必進入報名系統下載後列印紙本參加11月2、3日測驗。
二、第二試當日請攜帶雙證件正本,含:1.國民身分證(必帶)及2.具有照片之健保IC卡、駕照或護照任一種(護照須於有效期間內)。依入場通知書指定時間及測驗地點應試。未攜帶前述指定雙身分證件正本者,取消應試資格,不得入場應試。其餘重要事項,請務必詳閱甄試簡章或入場通知書及相關表單,以免影響個人權益。
※早到者恕不受理;凡逾時經唱名3次未到者視為棄權,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。
三、各考場地址如下:
臺北考區:
江翠國中:新北市板橋區松江街63號
高雄考區:
小港高中:高雄市小港區學府路117號
測驗當日請提早出門,因場地無法提供停車空間,故請盡量搭乘大眾運輸工具前往、以避免交通壅塞。
各考場平面圖如附檔,請自行參閱。
※根據交通部中央氣象署的預測資料,甄試專案組將密切關注颱風發展情況,並妥慎因應相關措施。請所有應考人持續關注甄試網站發布的最新消息,以確保能及時掌握考試是否延期或如期進行的訊息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