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第二試】現場測試示範影片說明
發布時間:113-10-18

需現場測試類別應考人報到時著輕便服裝,待該組所有應考人現場測試結束後,可至指定場地換裝,換裝完畢者於指定區域休息,由領隊引導準備開始進行口試。

113年中油僱用人員將於11月02、03日舉行二試,其中現場測試部分請各位考生參詳下列影片,請務必注意各項項目的合格及不合格標準。相關內容請詳見簡章。
1. 第二試進行中禁止使用手機、相機、錄音筆等3C設備進行錄音或錄影,以免影響其他應考人及考試進行。
2. 應考人應持簡章指定雙證件參加第二試,並著運動服或輕便服裝及運動鞋,不得赤腳、涼鞋或拖鞋應考。未攜帶指定雙證件、衣著未符合要求或未依規定穿戴個人防護具者,禁止進場;應考人若拒不配合,取消應考資格。
3. 現場測試一律採合格制、不計分,任一項沒有通過即淘汰,不合格者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補測。
 
各項目不合格標準及測驗影片連結如下:
一、引體向上:http://youtu.be/C70pXD6b8Q4
1.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不計次:
(1)未經測試委員喊「開始」口令,即操作者。
(2)下顎未高過鐵槓上者。
(3)頭頂未低過鐵槓再次上拉者。
2.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即為終止測試,並依測試委員認定次數為測驗成績:
(1)身體任一處觸地或踩踏物體休息者。
(2)於鐵槓上倒掛、倒勾、坐立、勾臂休息者。
3.以下情形者視為不合格:
(1)未正確完成一次者。
(2)故意破壞測驗秩序。
(3)干擾其他考生。

二、握力測驗:https://youtu.be/vx97UfIrmTs
1.測試過程中發生下列情形,其握力數值不予採計,且視為該手已測試一次:
(1)未經測試委員喊「開始」口令,即操作者。
(2)將測量器提起或故意搖晃者。
(3)另一手觸碰測量器者。
2.發生下列情形即視為不合格:
(1)任一手握力數值未達30公斤者。
(2)未在指定時間內完成或未正確完成者。
(3)故意干擾或破壞測驗秩序者。

 


三、手提滅火器跑走50/70公尺:https://youtu.be/fQYOe7RrZU8 、https://youtu.be/e8TI5-kxmks
1.未在合格時間內完成測驗或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
(1)將滅火器拖行、扛、抱、滾動等,非適當提之動作者。
(2)未待總裁判號令即偷跑或踩線。
(3)跑錯跑道。
(4)折返點人與滅火器未繞過三角錐。
(5)人與滅火器未同時通過終點。
(6)故意破壞測驗秩序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(7)干擾其他應考人。
(8)穿釘鞋、拖鞋或涼鞋或打赤腳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(9)未全程穿戴護具或護具未完備者。

 

四、負重30公斤重物跑走50公尺:https://youtu.be/F9R0G4BwmP8
1.未在合格時間內完成測驗或下列情形即為不合格:
(1) 除「肩扛或手抱」外,其餘將重物拖行、滾動等非適當之動作。
(2)未待總裁判號令即偷跑或踩線。
(3)跑錯跑道。
(4)折返點人與重物未繞過三角錐。
(5)人與重物未同時通過終點。
(6)故意破壞測驗秩序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(7)干擾其他應考人。
(8)穿釘鞋、拖鞋或涼鞋或打赤腳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(9)未全程穿戴護具或護具未完備者。

 

五、跑走800公尺:https://youtu.be/hl9FsaXLmsE
1.未依指定路線完成全程者。
2.未經號令即偷跑或踩線者。
3.故意干擾或破壞測驗秩序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4.未著運動鞋,經勸導未能改善者。
5.合格標準時間為280.00秒內(含),逾時即判定不合格。

 


六、辨色實作模擬:https://youtu.be/LevhrQQfCpg
1.未於時間內完成作答者(電線未彎折固定、未將顏色或數量填寫於作答卷上)。
2.作答卷上顏色或數量其中一項有誤者。
3.所彎折之電線顏色或數量其中一項有誤者。
4.作答卷上有更改或塗改任一處未於作答時間內簽寫個人全名正楷者。
5.測試協辦人員批閱完成前,未持續以手指將電線彎折固定者。
6.宣布停止作答後仍繼續作答者。

 


七、辨識標示牌:https://youtu.be/rmTEfw3x1_c
1.未於時間內完成作答(未將文字、數字及英文字母填寫於作答卷上)。
2.作答卷上答案無法判讀、字跡潦草、筆跡跨欄位、國字有錯字、簡體字、英文字母小寫、應考人個人特殊書寫習慣影響答案辨識。
3.作答卷上有更改或塗改任一處未於作答時間內簽寫個人全名正楷者。
4.宣布停止作答後仍繼續作答者。